理士蓄电池DJM1265S(中国)有限公司

理士蓄电池DJM1265S(中国)有限公司

理士蓄电池DJM1265S(中国)有限公司

理士蓄电池DJM1265S(中国)有限公司

DJM系列

理士AGM系列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广泛使用在通信系统、电力系统、应急灯照明系统、自动化控制系统、消防和安全警报系统、太阳能、风能系统、计算机备用电源、便携式仪器、仪表、医疗系统设备、电动车、电动工具等。


产品特点:

1. 长时间放电特性。

2. 适用于备用和储能电源使用。

3. 特殊的极板设计,循环使用寿命长。

4. 特殊的铅钙配方,增强了板栅的耐腐蚀性,延长了电池使用寿命。

5. 专用隔板增强了电池内部性能。

6. 热容量大,减少了热失控的风险,不易干涸,可在较恶劣的环境中使用。

7. 气体复合效率高。

8. 失水极少无电解液层化现象。

9. 贮存期较长。

10. 良好的深放电恢复性能。

11. 采用气相二氧化硅颗粒度小,比表面积大。

产品应用领域:

1. 多用途的

2. 不间断电源

3. 电子能源系统

4. 紧急备用电源

5. 紧急灯

6. 铁路信号

7. 航空信号

8.安防系统

9.电子器械与装备

10.通话系统电源

11.直流电源

12.自动控制系统

产品规格型号:

电池型号额定电压(V)C 20 /AhC 10 /Ah外形尺寸(mm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端子形式
长/L宽/B高/总高/TH
DJM62206232220322178226232T11
DJM1238124038197165170170T6
DJM1245124845197165170170T6
DJM1250125350257132200200T6
DJM1255125855229138205211T6
DJM1260126460260168208214T6
DJM1265126965348169178178T6
DJM1275128075260168208214T6
DJM1280128580260168208214T6
DJM1290129590330173212220T11
DJM1210012106100330173213220T11
DJM1212012127120408177225225T11
DJM1215012159150483170238.5239T11
DJM1220012212200522240218224T11
DJM1222512240225522240218224T11
DJM1225012265250522268220226T11

理士国际享誉海内外的知名品牌,致力于为人们提供可靠与创新的电力供应,业务涵盖网络能源、起动电池、动力电池等多个相关领域。经过多年发展,公司已成长为全球知名的蓄电池制造商和出口商,产品远销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。

  • 实践中不断开拓创新、努力进取理士蓄电池DJM1265S(中国)有限公司。在品质控制上,成立有的质量管理中心,成功通过了ISO9001、TS16949、ISO14001、OHSAS18001等一系列。在技术创新上,企业与国外电池公司进行了多项技术协作,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和仪器,拥有多项国家技术,制造能力达到了国际水平。企业还与国内知名高校持续进行技术交流合作,建立产学研基地,提高自主创新能力,为企业早日成为全球化的,有竞争力的蓄电池技术制造商,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
  • 2017年11月21日,韩先生在广州佰邦摩托车行(下称“佰邦车行”)购买了一台产自佛山的格仕铃品牌电动自行车。
    今年的1月28日下午理士蓄电池DJM1265S(中国)有限公司,韩先生将电池放在客厅充电的时候突然发生爆炸起火,客厅内的电器及家具悉数烧毁,后经消防验证火宅原因为“蓄电池内部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”。

    韩先生要求佰邦车行承担事故责任。理士蓄电池DJM1265S(中国)有限公司对方表示只能帮忙联系厂家,并提供了联系方式。经沟通,2月11日,厂家派人上门查看,后表示只能补偿消费者2万-3万元。韩先生表示不能接受,认为厂家的补偿与实际损失相差太大,于是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,要求厂家赔偿十万元。
    接投诉后,省消委会工作人员和厂家负责人刘姓经理联系。刘经理称,虽然消防鉴定是蓄电池故障引发的火灾,但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,消费者是不能够将电池放在家里充电的,所以消费者也应承担一定责任,且鉴定并不能够证明引起火灾的电池就是电动自行车的原厂电池,消费者电动自行车上的电池有可能给调包。
    针对厂家的说法,韩先生也提出了质疑,理士蓄电池DJM1265S(中国)有限公司说明书中不仅未标有不可在家中充电的有关提示,而且明确写有“将充电器插在家用电源插座中”和“充电器为户内使用型”字样。
    对此,广东省消委会认为,格仕铃电动自行车生产商本应对其生产的产品的型号、使用方法以及注意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标注,但其一方面未警示电池不得在屋内充电,甚至还在说明书中写入“充电器为户内使用型”等描述,误导消费者认为可在室内进行充电。另一方面,在消防部门已经认定火灾原因系“蓄电池内部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”的情况下,厂商提出电池被调包的抗辩理由,却未能给出有力的事实依据。因此,格仕铃电动自行车厂家应承担侵权责任,理士蓄电池DJM1265S(中国)有限公司赔偿消费者因电池自燃造成的财产损失。